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的有关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职业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岗位共7个,招聘计划7名,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职称、任教经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岗位其他资质要求,应具备以下八项资质之一:
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②近五年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人员)、教书育人楷模等综合性荣誉;
③近五年获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工匠(地市级)”荣誉称号,如长沙工匠;
④近五年经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名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优秀教育人才(有任期规定的需在任期内,任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及以后);
⑤近五年担任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名师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工坊项目负责人、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近五年获得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育部(含内设机构)遴选的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负责人;
⑥近五年在任教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学能力比赛、技能竞赛、思政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
⑦近五年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排名第一);
⑧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近五年获得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
说明:
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任教工作年限按足学期累计计算。全日制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认定。报考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
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
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7日,工作日每天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系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及符合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按岗位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时间为4月11日9:00—4月18日11:00,工作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及改报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报名成功人员在“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内缴纳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1日9:00—4月18日15: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2.缴费成功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可再改报。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3日10:00—4月26日9:30,有效报名人员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笔试
1.时间:暂定4月26日(星期六)。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6日(暂定)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有岗位按实际招聘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8日(暂定)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表》(考生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③教师资格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或教师资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网页验证截图或发证机关提供的成绩证明单;⑤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劳动合同、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需体现工资发放单位)或任教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⑥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材料和相关佐证文件(含活动或评选评比举办的通知和结果通报)。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应提交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1次)。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于5月14日(暂定)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为试教(报考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家政服务与管理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5.试教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八)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相关要求于5月19日(暂定)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以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后续递补阶段)。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在同一岗位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5.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实际,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将于2026年6月统一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999312、0731-88999309、0731-88999957
监督电话:0731-88999276
附件:1.《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任教经历证明(模板)》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1: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优秀教师任教经历证明(模板).docx